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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黄集镇龙须港家庭农场规模化沼气工程 配套“三沼”综合利用项目 (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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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洪泽区黄集镇龙须港家庭农场规模化沼气工程配套“三沼”综合利用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淮安市洪泽区农村能源服务站,招标代理机为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黄集街道仇石村,东双沟镇滨湖居委会; 2.2 招标范围:新建厌氧发酵罐300立方米(有效容积)1座,储气柜60立方米1座,配套发电机组20kw一套,沼气净化系统以及沼肥运输、灌溉等综合利用设施,具体项目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1个标段。 3、招标内容及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涉及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以淮安市招投标CA系统认证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资料原件。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 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⒛%(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 ,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92%。 K1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值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6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90%。 第二期:按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第一个结算年度内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质保期2年)。付款时,乙方须在项目所在地开具正规发票才能付款。 8、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8年01月19日 至2018年01月30日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进行网上下载,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登陆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305元(含手续费),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网上下载,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新会员专区),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新点软件)联系,电话:13770370470;董工(广联达软件)联系,电话:15380802178,本工程不再接受现场报名; (2)未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电话:13770386540; (3)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8年01月19日 至2018年01月30日。 9、入围方式:全部入围 10、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在网上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后,中标人需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壹正叁副)。 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 2018年01月31日9时00分(逾期不予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淮安市洪泽区益寿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洪泽区气象局隔壁)。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正确的CA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 1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贰万元,采用网上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开标前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或网银方式缴入该项目对应的保证金子账户中,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5%缴纳。 13、招标人:淮安市洪泽区农村能源服务站 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工程的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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